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依据》(常人社职〔2022〕18号)的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职称人员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两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7月1日-7月2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市龙城大道1280号)2-B-514室进行复核和递交。联系人:黄洁;联系电话:0519-85682745;咨询QQ群:1108770879。
3.部分需参加答辩的人员将另行提前通知,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视为放弃评审。
4.中级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评审费:80元/人。
5.本通知及《江苏省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资格条件(试行)》(〔2021〕8号)及有关材料可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changzhou.gov.cn/)-政务公开-职称评定”栏目中下载;资格复核通过人员的评前公示及评审结果的评后公示均在该栏目发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