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省机械工程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机协【2022】7号) 要求,现将我市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等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机械工程专业 的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检测等与用 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 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设备管 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及论 证、检验、计量等。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 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 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认真执行省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7号)等相关文件。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机械工 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 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 高级职称。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 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五)根据省职称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采用二级评审的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一级评审采用 专业答辩的形式,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凡不参加一级评审人 员的材料不能提供给二级评审。二级评审仍采用召开评审会议的 形式,一级评审的安排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今年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
(https: /ww.j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服务栏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人才人事栏
(https: /ww.jssrcfwypt.org.cn/index/?functionId=AF6116F3C9 7ECOADE053651E480AC77B)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 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2日—6月15日).网报审核通过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报 送纸质材料到相应受理机构。
三、纸质材料要求
(一)经辖市(区)职称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一式3份。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 份,A3纸单面打印。
(三)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主要对任现职以来专业 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 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 施工、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 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
(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 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 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 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 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 .
(五)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 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 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 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六)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 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 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时效性(所有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加盖 公章)后,经单位所在地职称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统一报市人 事(职称)部门审核。
四、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 1、目录;2、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 度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6、 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 的有效证明材料;7、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8、专利证书复印件以 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三分册装订顺序: 1、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 文章等复印件;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 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 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材料,技术标准 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 验收等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第一分册: 《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 介表》不需要装订。
了解相关政策可进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 /hrss.zhenjiang.gov.cn/),点击右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具体评审计划、资格条件、申报指南等可查询"职 称服务"、"政策文件及资料"等栏目。
五、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
(一)机械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经所在单 位、辖市(区)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 服务中心。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6: 00(逾期不得补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 中心联系电话: 84403810、84411617,联系人: 陆建、戴莉萍, 联系地址: 市运河路79号,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 1109办公室。
(二)对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虚 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 不端、弄虚作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 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 为3年。
(三)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 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 不退回申报人。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 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zybstz/202204/272c55ee6455494591ce6ef5e54dc00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