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 2022 年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申报范围和对象,通知如下:
关于申报范围和对象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 号),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