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市相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关于报送2022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2〕189号),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2022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通市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职称申报有关政策要求
1、申报对象为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2、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3、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2022年南通市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及市直有关单位于8月20日前,将经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