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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4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申报渠道

  申报人员在江苏人才信息港(https://www.jsrcxxg.com/zc/)填报信息后,打印《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和EXCEL电子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区(园区)职称工作部门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园区)统一报送至市职称办。

  其中,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其他单位(含民营企业),由本单位及所在区职称工作部门盖章后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6日9∶00至5月30日17∶00,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7∶00。

  三、评审费用

  按省人社厅通知要求,通过审核的人员请于6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缴费,转账账号“31050188000059669”,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城西支行”,户名“江苏省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会”,转账时务必注明“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姓名”。缴费后请将缴费记录发至邮箱:js_cjh@163.com,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其余事宜以省人社厅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

  1.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员一览表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42号)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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