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有关精神,2022 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于 4~7 月份进行。现将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 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 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 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 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 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 从今年开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高、中、初级职称均采用电子方式评审。申报人员请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 台”(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cdsu/zjfwzq) 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专区,进入下方“在线办理”的“职称评审申 报”栏目,根据提示注册登陆(申报人员可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也可用注册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按顺序进入“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 根据要求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通过系 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2 份,用A3 纸小册子方式复印,对折后采用骑马钉装订,最后一页不要留白,A4 纸侧面装订的一律退回),与《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
2. 书面材料按属地管理或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原则报送。各市(县)区委宣传部负责属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 材料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职称材料 报送,部、省属垂直管理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材料可以选择由各 市(县)区委宣传部报送,也可直接报市委宣传部。
3. 网上申报高级职称时间为 4 月 28 日至 6 月 20 日,申报中、初级职称时间为 6 月 6 日至 7 月 15 日,申报人员逾期未完成或未补充完整符合要求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高级职称书面 材料报送时间为 6 月 10 日至 6 月 24 日,中、初级职称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 6 月 27 日至 7 月 15 日。请各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提前到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民中心 2 号楼 1313 室)领取高级职称材料袋,同时做好材料上报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 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书面材料报送内容
1.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需报送《2022 年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卷宗》,并根据目录中所列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卷宗材料主要包括:
① 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② 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③ 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④ 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⑤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⑥ 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⑦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⑧ 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⑨ 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⑩ 任期内案例分析报告 2 篇(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
⑪ 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⑫ 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⑬ 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⑭ 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⑮ 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请在该材料空格处填上申报人员姓名)。
上述 15 项材料请从“申报人员个人声明”页起,由前至后编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 份(需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限申报高级职称提交)。
3. 《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高级职称的 5 份,申报中初级职称的 10 份,其中 1 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4. 《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 份(纸质版主管部门盖章,并报送电子稿)。
(上述材料相关电子表格请在邮箱 gbc82703450@126.com中下载,密码:81821313)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2. 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符合申报(含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必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评委会评审,不得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业绩成果高于相应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且作出重大社会贡献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向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直接申报高级 职称考核认定。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退役调入 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 职称,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民 营企业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思想 政治工作专业中级职称。
3. 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复印件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 复印件)的真实性、时效性认真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同 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有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 “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 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 案库,记录期为 3 年。
5.2021 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的政工职称申报人员,今年继续申报评审,申报材料须增加申报资格条件相对应的新成果。
6. 评审通过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7. 职称评审费用:高级职称 500 元/人,中级职称 300 元/人,初级职称 80 元/人,请在缴费时提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发票抬头信息。
附:无锡市各市(县)区及有关单位政工职称工作联系人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6日
原文及附件地址:https://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205/06/202205061108019065097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