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我市建设、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将采用电脑软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面试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仍采用全员面试的方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比例
按照不低于当年申报总量2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二、面试范围
1.破格申报人员;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
3.往年高级职称面试未通过的申报人员;
4.随机抽样生成的申报人员;
5.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面试的申报人员。
三、面试人员确定方式
1.由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对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建设、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规定,确定破格申报人员以及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
2.按照往年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未通过面试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面试。
3.从全部申报人员数据库中去除面试范围中1-3类申报人员,形成抽样人员数据库,从中随机抽取与面试比例确定的面试人数相等的面试人员。
4.抽样完成后,其他人员将进入高级职称评审程序。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专家认为申报材料存疑不能做出判断需要进行面试的,由评审委员会决定面试人员。
四、其他事项
1.上述电脑软件随机抽取面试人员的过程由苏州市苏州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2.面试前将在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网站对面试名单进行公告。
3.面试前一周,评价中心将以短信或者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收到后请及时回复。评价中心将连续通知三次,如未回复,视同放弃。
4.参加高级职称面试的人员,除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如若请假,请提前联系。
5.未尽事宜由评价中心会同评委会协商解决。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