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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程序和要求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2022 年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申报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申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及相关材料原件。申报个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与材料原件是否相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审核通过人员要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所在单位要及时核查,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报告,并在表格相应栏目盖章。

  (三)人社部门复核。申报人员所属地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单位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审核。市委党组织人事处对审核通过并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市委党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各级审核后,需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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