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2022 年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要求
(一)按照《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7 号)执行。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