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文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精神,为做好 2022 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评审审核,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审核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及人事代理部门复审。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经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初审后,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四)市职称办终审。市职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中级申报材料方能参评;高级申报材料由市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后,统一报市职称办最终审核通过后,由市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省高评委会评审。高级申报材料未经市职称办审核的,市职称办不予办理推荐评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