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文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精神,为做好 2022 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评审时间,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时间
(一)全市范围内中初级职称以及省下放部分高级职称评审、乡村教师认定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 11 月底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评审。初定工作原则上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分别于 6 月份和 11 月份进行。
(二)市属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考核认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原则上与中级职称评审同时部署、同步进行,各县(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评审工作由县(区)职称部门自主确定时间。
(三)各县区及市直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原则上 5 月底前,将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报经市职称办审核会签后下发,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和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