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复核,通知如下:
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复核
1.初定(考核认定)职称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复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各县(市、区)职称办受理。
2.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及其他申报评审材料按隶属关系,市直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职称办负责复核;县(市、区)申报评审材料,由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职称办负责复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受理范围报送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复核、汇总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填写《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4),在规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报市职称办审核推荐。同时发送电子表格(Excel格式)到市职称办电子邮箱:ycszcc@163.com。
市职称办受理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职称办、市直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分系列(专业)汇总报送市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