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初定要求,通知如下:
初定(考核认定)
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可申请初定相应的职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专业工作年限增加一年后,可申请考核认定相应的职称。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初定中级职称。
2.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