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申报范围及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智能交通系统、智能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工具、智能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服务于智能交通领域的相关人员。包括铁路和城市轨道自动运行、车联网和自动驾驶;智能港航和船舶、智能道路和桥梁、空中交通管理,智能城市交通管理、物流服务;交通工程专用通信网络、收费网络、监控网络;交通 行业应用软件或系统等。
(二)在我省就业、从事智能交通工程专业的港澳台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