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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要求,经研 究,现就做好全省邮政行业2022年快递工程专业职称技术资格 初定材料申报工作的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重要说明

  1.工作资历计算和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31日

  2.今年申报初定快递工程专业资格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 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 平台(htps: /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服务栏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人才人事栏(htps/wwwjssrcfwypt.org.cn/index/?functionld=AF6116F3C97EC0ADE053651E480AC 77B)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申报时间为4月25日一7月25日).同时,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全部纸质材料。

  3.申报人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所在单位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初定材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即审查申报人必须是专职从事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所申报的职称资格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即审查申报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必填栏目是否出现空白,各表格之间填写内容是否一致,申报人在表格上填报的内容及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请统一由所在单位于2022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 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其他相关材料)提交当地 市邮政管理局,各市邮政管理局汇总后报至江苏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及时办理原件审核和提交纸质初定材料等相关事宜,不 接收申报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的初定材料。申报材料复审结束后, 所有原件退回。初定结束后,初定人员的材料以及凡涉及有关 组织核查、评价和初定组织的结论等由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人事 处保存一年后销毁。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 部门应将初定结果有关材料及时归入申报人档案。

  2.申报人员需提供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下方注明 单位和姓名。

  3.本次初定暂不收取初定费用。

  联 系 人 : 杨晓蕊

  联系电话: 025-838182;18994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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