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 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江苏 省职称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要求〔2020〕42号)提出的 要求,为做好全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引导全 省轻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提升,有效促进全省轻工行业 专业技术人才培育成效,发挥职称评审工作服务全省轻工行业高 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作用,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2022年 度全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工程师) 评审材料的有关申报费用、答辩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
(一)各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或经市人社局委 托的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后,报送至省轻工协会。各市、厅(局) 或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信息表》的电子版,并按所申报层级汇总。
(二)省直单位、省属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轻工工程系列职称,各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
(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需经申报人所在市职称 办或省直部门、省有关厅局,或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 们门审核同意。
(四)报送材料时请提交《江苏省轻工工程 级专业技术资 格申报人员信息表》(只需电子版).
(五)申报高级职称需答辩的将另行通知。
(六)对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 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 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 年申报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 记录期为3年。
(七)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 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所有申 报材料(不含评审申报表、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退回申报人。
(八)申报职称评审费500元/人。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 请在报送材料时交纳评审费或汇入江苏省轻工协会账户。开户名 称: 江苏省轻工协会,开户行: 工行南京月牙湖支行,银行账号: 4301029519100002392,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姓名)、评审 费",评审费发票将择期统一开具。
(九)相关申报表格及有关政策,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在江 苏省轻工协会官方网站"文件资料""职称政策及申报表格"栏 目中下载,网址为htt: /wwwjsq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