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商,现将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评审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个人材料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同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并收回其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规定执行。
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商,现将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评审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个人材料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同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并收回其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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