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2﹞1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2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材料审核
1. 各设区市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申请材料原件提交至工作单位所在的设区市民政局。设区市民政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重点核查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属实,有关原件核查后返回申请人,其他材料报送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 省直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应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3. 中央驻苏单位的申请人如参加评审,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审核材料,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材料终审,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7日,逾期无效。申请材料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507室,收件人:李振鑫,联系电话:025-83563505,18205153063。申请材料电子版(PDF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jssgxh@163.com。
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后,将于2022年6月10日前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补充一次材料,补充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4日,逾期无效。补充材料仍需经申请人工作单位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能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补充材料电子版(PDF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jssg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