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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质量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要求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要求,现就2022年江苏省质量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职称办)负责汇总报送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报送材料应携带《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Excel表格,请严格参照附件3范本填写)、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四)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 号、苏财综〔2002〕61 号)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初审通过人数确定,届时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缴纳(各设区市评审费用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代为收款后统一汇款),发票将择期分批统一开具。汇款户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号:101002010400113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华茂大厦支行,汇款用途:单位+姓名+职称评审费。

  (五)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5月6日至7月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逾期将不接受报送、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报送地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2423室)。联系电话:025-68952651、850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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