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2〕51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药学(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相关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宣传指导 和组织推荐工作,及时公开申报条件和办法,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实行"谁审核, 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 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监管档案、各市(区)职称办要通过社保系统,核查申报人员单位信息,如不一致或无法查询 的,请申报人员在递交申报材料时提供单位工资发放流水(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苏财综〔2018〕21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按 300元/人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