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 2022 年度全省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申报范围及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纺织工程专业包括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印染、纺纱、织造、针织、化纤、丝绸、毛麻、服装、标准与检测、纺织空调除尘、纺织机械、规划设计、纺织管理等小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设计、纺织工程设计、纺织工艺设计、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技术推广及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等工作。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经省职称办同意,受理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材料(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四)申报初(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专 业技术资格对象指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得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