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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泰州市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水利局

  关于报送2022年泰州市水利工程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水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2022年泰州市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评审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全市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科学研究、水利规划设计、水利施工建设、水利生产运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三)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苏人社发(2019)93号)表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 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水利工程初中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

  (四)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 常申报评审,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中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2.正常评审: 按《<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中工程师资格条件、《泰 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 社发(2022)5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22)51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可从 泰州职称网(http://rsj.taizhou.gov.cn/col/col34005/)查阅.

  3.考核认定:

  (1)获得与水利相关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奖项获得者;

  (2)取得本专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获得与水利技术有关的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国家发明专利1件以上;

  (4)本专业申报人员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或市级 “五一"劳动奖章(含其他相应层次及以上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二等 奖以上或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

  (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 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13号)精神,民营企业中取得较大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评审材料卷宗目录》(系统导出,贴于材料袋封面)1 份 ;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系统导出,A3纸打印)1 份 ;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系统导出,需申报人签 名 ) 1 份 ;

  5、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6、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经职称部门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参 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2018—2022年期间参加继续教育 不少于160学时;必须通过不少于4门的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学习与考试,提供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

  8、2018-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 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 ( 1 ) 任 职 以 来 ( 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

  10、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 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等材料。

  11、申报人员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 论文或专业文章。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经本单位或本行业2 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要有能证明专家身份的合法证明) 对其论文的价值和作用写出初步评价意见。

  12、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与公示结果证明;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由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 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装订要求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级质量,除上述1、 2、3项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均装订为一本(须有封面、封底、 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4-12项必须按上述要求准备。 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不得使用拉杆、票夹装订。不符合上述装 订要求的申报材料各受理点一律不得接收。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从今年起,原"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停止 接受职称申报,职称申报全面切换至"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 厅”(http: /rs.i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网上申报时间为 5 月1日6月30日。网上注册申报审核通过后,各市区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含评审委托函和花名册一份) 报市水利局人事处。联系电话: 86050658.

  3、凡是专业不对口、破格申报、转评和考核认定人员,须 参加面试答辩。

  4、各市(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 报推荐审核工作,审核中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好审核关,严格实 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为严肃职称工作秩序、完善专业 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 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违纪违规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并记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六、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 人(含专业答辩、专家评审、论文鉴定费),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 元/人。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2/5/11/art_34047_334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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