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现就我省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申报评审报送程序、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
报送程序、时间及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经各设区市统计职称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外省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高评委评审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指定我高评委受理。
3.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将评审材料报送江苏省统计教育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8080室。
4.申报人员网上申报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4月19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5.所有申报人的复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6.报送材料要求: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装订整齐,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