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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职称评审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关于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评审组织,通知如下:

  职称评审组织

  (一)各高评委会(不含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的高等院校)应在召开年度评审会议 5 天前,向省职称办报备资格审查、评前公示、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

  (二)全面落实高评委专家异地交流机制,各地和各自主评审单位在抽取年度评审专家时,本地、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人数占比不得少于 20%。

  (三)设在省有关行业厅局和行业协会(学会)的高评委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行业厅局、行业协会(学会)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编制省行业厅局、行业协会(学会)文号,各设区市要及时转发省相关高评委会的年度评审结果。申报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设在各设区市、省管县(市)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高评委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评审结果,申报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五)下放到省各高等院校的高评委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高校自行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各高校须在每轮评审结果公布后 1 个月内,及时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情况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经备案后统一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自主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六)中、初级职称评审或认定的结果,由各地、各部门(单位)根据职称管理权限自行发文公布结果,申报人自主打印全省统一编号的电子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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