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关于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申报评审时间,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时间
(一)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须于 5 月底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按照《江苏省 2022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表》(见附件)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年度评审、审核、备案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各设区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申报时间原则上应与省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保持一致。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含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的高评委会)下发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前,须报省职称办备案。
(二)全省高校职称评审指南以及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另行下发。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应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