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全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申报方式,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同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不得多头报送。
从今年起,全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人才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个人业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