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精神,经研究并报省职称办同意,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 2022 年下半年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审核要求
(一)单位初审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2. 审核人必须在上传的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
3. 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二)行业主管部门复审
1.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2. 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3. 2021 年评审未通过者,2022 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省职称办终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高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申报人知晓。终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将在“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