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29 号)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将 2022 年全省铁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申报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铁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铁路工程专业自由职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从事铁路工程专业的港澳台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四)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
(五)外省铁路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铁路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评审委员会方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