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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说明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4月14日发布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 〔2022〕29号 )精神,2022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说明,内容如下:

  有关说明

  (一)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知识产权)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在5年内有效)的和2022年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我省2022年度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使用标准(年度评审使用标准待考试成绩确定后公布)的人员,可申报2022年度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21号)精神,2020年之前获得的助理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参加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可直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三)非经济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转评知识产权专业中级职称的,须参加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非经济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转评知识产权专业副高级职称的,须先后参加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和高级考试,原非经济系列(专业)的副高级职称资历合并计算;非经济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转评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职称的,须参加省职称办组织的考核认定。

  (四)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可参加评审。

  (五)所有职称证书均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主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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