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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一、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息公开—职称专家),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

  进入“相关表格”栏目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全面填写基本资料,上传各类附件材料。

  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未按规定上传证明附件的,评委会将对此内容不予认可。

  然后将申报表中“单位核实意见”由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核实意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提醒:

  不写明单位核实意见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作不受理申报材料处置。

  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2、书面材料报送

  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告知申报人。

  拿到受理号后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报送相应受理点。

  二、职称评审的送审程序

  1、准备评审所需材料。

  2、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核实。流动人员的学历、经历等情况由人事代理部门核实并盖章。

  3、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对材料核实后,经密封盖章处理后交材料受理点。

  4、评审结束之后,由评委会将评审结果通知本人和单位人事部门。评审材料由评定中心退还申报人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评审未通过人员,除申报材料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由评定中心保存,其他材料退还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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