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京职称申报途径和时间
(一)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评审通知发布工作。申报评审通知应明确申报评审条件、受理范围、申报途径、受理截止日期及材料报送要求等事项,并须报经同级职称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
(二)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要求逐级报送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我市暂未设置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委会,申报人员应按照省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年度申报通知,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并报经市职称办同意后,统一报送省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我市援外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职称评审,需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同意后,由省职称办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同意后,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满回到我市后继续有效。
(三)为贯彻落实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要求,2022年起我市各系列职称申报人员需按照各系列职称年度申报评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专区(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zjfwzq),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并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首页“办件”栏目查询审核进度。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通用类)》(见附件2)。
经评委会办事机构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递交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其余申报材料原则上均在线上传,无需递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