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盐城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级评委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审标准、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予以责令改正、调整专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暂停乃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严密评审工作程序,坚持做到评前公示申报情况、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评审结果及时公布。要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评委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评审专家回避制度、评审活动保密制度,确保评审政策公开透明、评审程序规范有序、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二)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防范控制廉政风险的重要内容,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认真核查,防控和杜绝评委及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切实规范评审工作程序。
(三)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依托“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和盐城市“智慧职称”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证书统一管理。能够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社保信息的,申报人员可免于提交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
(四)完善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认真执行评审活动预先申报制度。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材料审核、汇总、公示、报送工作。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在开展评审活动前20天,把申报材料、《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5)报市职称办备案。
(六)建立健全业内评价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细化专业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探索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落地见效。建立业内评价机制,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的要求,我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根据专业分类,在同行专家中遴选,真正做到“让同行评价同行,内行评价内行”。
(七)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的职称制度改革,由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布置、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办联系。全市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制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评审活动,确保全市各级职称评审活动在年底前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