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2022年西藏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5.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夏尔巴人、僜人考生报名时民族选择“其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即199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者,出生年月以考生本人身份证为准。
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应的资料信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上传省级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审核,打印符合照顾条件考生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符合以上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符合照顾条件的信息,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后,由各地(市)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