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照片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背景为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人像应位于照片正中,头部于照片上部、左右边缘留有一定距离。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宜化妆。严禁扫描、翻拍、PS处理。
3.电子图像文件扩展名应为JPG,规格为宽不小于480像素、高不小于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二、拍照要求
1.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
4.衣着:应与白色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