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照顾录取政策及代码
代码 | 免试照顾录取政策 |
10 |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
11 | 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
12 | 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
13 |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获得者。 |
14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人员。 |
15 |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 |
16 |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
17 | 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获得者,高职考生须获得高职组有关奖项的方可申请免试专升本;中职考生可申请免试高起专。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
18 | 普通高职高专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专升本;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创优秀学生、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高起专。 |
19 | 已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试专升本;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试高起专(考生学历证书已经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 |
29 | 省内退役军人。 |
1a | 今年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成绩在省本科实际录取最低分数以上(含最低录取分数)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高起本或高起专。 |
1a | 今年符合普通高考专科补录入学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高起专。 |
1a | 今年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成绩在省本科实际录取最低分数以上(含最低录取分数)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高起本或高起专。 |
1a | 今年符合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高起专。 |
1a | 今年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考试,成绩在省实际录取最低分数以上(含最低录取分数)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专升本。 |
附件: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照顾录取申请表.doc